根据中国-新加坡政府间科技协定,为进一步推动中新在科技领域的合作与交流,经中国科技部与新加坡科研局商定,双方共同启动第八期中新联合研究计划,并开始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1 项目领域
本期中新联合研究计划优先支持领域为“可持续能源和新能源(Sustainable/New Energy)”。
2 申报资格
中方可接受大学、研究所和企业申报,新方只接受大学和研究所申报。双方申报单位需已有合作基础。
3 合作期限
项目应于3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4 支持力度
本期联合研究计划将支持不多于7个项目,中方对每个项目经费支持不超过100万人民币,新方对每个项目经费支持不超过25万新元。
5 征集期限
5.1 开始时间:2011年4月1日
5.2 截止时间:2011年4月27日
6 申报办法
6.1 中新双方项目申报单位须分别向中国科技部和新加坡科研局(A*STAR)提交申报材料,双方提交的项目英文名称、执行单位和负责人信息应一致。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将不予受理。
6.2 项目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填写中英文项目建议书和项目信息表(见附件)。其中,中文建议书需中方项目申报单位负责人和推荐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中方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部门公章;英文建议书需双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6.3 中英文项目建议书请打印一式两份,由推荐部门出具推荐函统一报送(联系地址见下文)。未通过推荐部门报送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6.4 推荐部门指教育部。
6.5 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的同时,请将中英文申报表和项目信息表的电子版发送至lcyang@pku.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中新JRP-项目单位-项目名”。未递交电子版材料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6.6 中文申报表中如有涉密内容,须在纸质材料中注明,并只递交英文申报表和项目信息表的电子版材料,严禁通过电子邮件递交涉密中文申报表。
7 项目评审和通知
7.1 中新双方将分别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双方将通报各自评审结果,并据此共同协商和确定第八期中新联合研究计划支持的项目。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将以发文形式通知最终立项的中方项目单位,未立项的项目将不再另行通知。
7.2 科技部合作司将根据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重点项目评审的有关程序,对中方申报的项目进行三轮评审。对于通过每轮评审的项目,将以电话形式通知中方项目申报单位参加下一轮评审的相关事宜。未通过评审的项目,将不再另行通知。
8 联系方式
8.1 政策咨询
联系人:钟文艳
电 话:010-58881346
8.2 材料报送
联系人:张楠
电 话:010-68598204
传 真:010-68515808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亚非与独联体处
Email:zhangn@cstec.org.cn
北京大学联系人:
北京大学科研部海外办红三楼3218室 杨凌春
电话:62756820
附件:
1.第八期中新联合研究计划中文建议书
2.第八期中新联合研究计划英文建议书
3.项目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