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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2022年度“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中国青年科学家赴韩工作交流项目征集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外事或科技主管司局,各有关单位:

“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是在中韩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框架下实施的一项科技人文交流项目,旨在为两国青年科学家提高科研能力和积累研究经验创造机会和平台,促进各自国家科技水平提升。

目前,在两国科技部门的共同支持下,“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取得了显著成果,为双方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创新主体培养了人才,建立了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在中韩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实施和联合研究中心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现发布《2022年度“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中国青年科学家赴韩工作交流项目征集指南》,请各单位于2022年4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寄送到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 田晓翌 010-68598027 tianxy@cstec.org.cn

合作司联系人:滕洪胜 010-58881343

附件:2022年度“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中国青年科学家赴韩工作交流项目征集指南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2022年2
月24

 

 

附件:

 

2022年度“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

中国青年科学家赴韩工作交流

征集指南

 

根据中韩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相关协议,为持续推动双方科技人文交流,进一步夯实科技创新合作基础,现启动2022年度“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中方青年科学家赴韩工作交流项目的征集。

    一、项目简介

1.本项目1994年启动实施,每年征集一批;

2.本项目是中韩政府间共同支持的交流项目,不涉及限项规定;

3.本项目中方执行机构为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韩方执行机构为韩国研究财团;

4.本指南仅面向中国青年科学家赴韩工作交流,韩方青年科学家来华工作交流需向韩国研究财团提交申请。

  • 项目内容

1.资助领域:面向全部科学技术领域,优先资助生物科技、信息通信、可再生能源、医疗医学、航空航天、气候变化(适应)等领域;

2.工作单位:韩国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

3.执行期限:6个月或12个月;

4.资助人数:不超过10人

5.资助经费:中国青年科学家在韩的工作生活费用由韩国研究财团提供,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50万韩元;国际旅费、签证费等其他费用由中方派出单位自理;

6.经费拨付:资助经费由韩方项目执行管理机构(韩国研究财团)经韩方项目接收单位拨付至中方青年科学家。

三、申报及受理

(一)申报资格

1.我国境内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的中国籍在职人员;

2.不超过45周岁(以申报截止时间为准),具有博士学位或5年以上科研从业经历;

3.能够熟练运用韩语或英语进行工作交流;

4.未获过此项目资助。

(二)申报材料

1.赴韩人员信息表(附件1)(提交word或WPS文件);

2.赴韩人员推荐表(附件2);

3.赴韩人员申请表(中、英文)(附件3、4);

4.工作同意书(附件5);

5.邀请函(英文书写,内容须体现申报人参与的项目名称和承担的工作任务)

6.居民身份证、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及英文翻译件;

7.在职证明和专业技术职务证明(加盖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

8.其他证明材料(例如语言等级证书复印件等)。

(三)申报流程

1.申报人自行联系韩国高校、研究机构或企业作为其在韩工作单位,并获取该单位的工作同意书及邀请函;

2.申报人将全部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单位的上级组织推荐部门,由组织推荐部门填写《赴韩人员推荐表》(附件2)并盖章,将纸质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3.组织推荐部门指申报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的科技厅(委、局),或申报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各部委主管国际科技合作的有关司局。

(四)材料报送

1.请各组织推荐部门将纸质材料寄送至以下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邮编号:100044)

联系电话:010-68598027

2.申报人负责将电子版材料以“申报人+派出单位”命名打包并发至邮箱:tianxy@cstec.org.cn

3.申报截至时间:2022年3月30日18:00前(以寄出时间为准)

(五)材料受理

1.执行管理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执行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主管部门确认评审结果,并与韩方进行磋商;

4.依据双方磋商结果,确定立项清单。立项结果将邮件通知项目申报人,立项通知书将寄送至组织推荐部门及项目申报人;

  • 项目执行与结题

1.原则上自立项起6个月(2022年9月31日)内须赴韩执行项目;如需变更项目执行时间,须事先与韩方项目负责人及在韩工作单位进行协商,项目正式执行前需向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电话或邮件进行报备;

2.项目立项后原则上不做事项调整(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出申请,同意后方能调整)。

3.保证所提交各类材料真实有效;

4.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向执行管理部门提交结题报告(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五、咨询方式

1.中方联系人

科技部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亚非处 田晓翌

咨询电话:010-68598027

邮箱:tianxy@cstec.org.cn

2.韩方联系人

韩国研究财团国际交流处 Ms.Eunhye Cho

咨询电话: 82-2-3460-5587

邮箱:grace292@nrf.re.kr

 

附件:1.赴韩人员信息表

2.赴韩人员推荐表

3.赴韩人员申请表(中文)

4.赴韩人员申请表(英文)

5.工作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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