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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项目申请人为项目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

1)仔细阅读相关项目的申请指南及具体要求,认真选题,按学院具体时间安排完成申报材料的填报,并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2)如项目申报涉及其他合作单位,项目申请人应向所在院系提交合作单位资质、履行合作任务的能力、业务相关性、利益相关性、经济合理性的书面说明材料。

3)我校科研人员参加外单位组织申报的科研项目,应及时向科研部通报并备案;已离退休的科研人员、外单位在我校的兼职科研人员,原则上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各院系负责本单位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主要职责是:

1)及时将项目申请的相关信息和要求通知本单位的科研人员,负责本单位项目申报的组织与动员,做好指南解读工作;

2)根据学校的申报工作时间节点及要求,负责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个人信息等,对于涉及合作单位的项目申请,学院应对申请人提交的关于合作单位的资质等说明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将本单位的申请材料审核确认后按时提交科研部。

科研部总体负责学校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将科研项目申请相关信息及时通知各学院,安排全校的申报工作时间节点等相关事宜,负责全校项目申报的组织动员,必要时组织召开申报动员会或培训会,进行指南解读工作;

2)加强组织协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咨询论证,有效整合学校科研资源,在各学院积极配合的基础上,做好我校相关项目的遴选和推荐工作,提高项目申报的质量;

3)与项目主管部门及时沟通申报环节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做好全校申报材料的审查和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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