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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

科研经费到校后,相关老师准备好相关材料,到校科研部(勺园5乙楼330房间)找杨淑佳、王玉春老师创建财务账号、办理经费划拨

联系方式:杨淑佳 62769311yangsj@pku.edu.cn

王玉春 62767254wangyuchun@pku.edu.cn

为了确保科研项目的开展符合相关规定,需强化对项目次级合同的审核批准。项目负责人须主动书面申明与合作单位的关系,对合作单位的资质、履行合同任务的能力、业务相关性、利益相关性、经济合理性等内容进行说明,坚决杜绝假借合作名义骗取国家和社会资金。

1)如果项目合同书中已明确合作单位和个人,则须与合作单位签署外协次级合同。次级合同中应按照与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委托方)签订的项目合同书,进一步明确外协任务、外拨资金及预算科目、知识产权归属等,经科研部审核批准后生效。外协次级合同为后续经费转拨的依据,合同中所涉及的经费,依托单位不提管理费。

2)如果项目合同书中未明确合作单位和个人,但部分科研任务(包括标的为5万元及以上额度的分析、测试、设计、加工、制作等)确需外包的,如符合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委托方)的有关经费使用规定、管理办法,须签署外包次级合同,经科研部审核批准后生效。否则,需报送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委托方)审批同意后,双方方可签署外包次级合同。外包次级合同为后续经费转拨的依据,合同中所涉及的经费,由依托单位提取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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