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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理工科民口科研项目预算调整流程

 

流程1:

1. 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提出预算调剂申请,经院系、科研部逐级审批后报送至项目主管部门。

2. 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可执行预算调剂。

 

流程2:

1. 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选择“预算调剂”-“参与单位之间预算调剂”进行填写,提交预算调剂申请,院系审批后提交至科研部。

2. 科研部对预算调剂申请进行审批。如涉及重大预算调整事项,科研部将通知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项目负责人将专家论证意见上传至系统,生成《北京大学理工科民口预算制科研项目参与单位间预算调剂审批表》(简称“参与单位间预算调剂审批表”,参考样表1)。

3. 经科研部审批通过后,可执行预算调剂。

4. 项目负责人下载留存《参与单位间预算调剂审批表》,并报项目主管部门备案。同时,需相应的在外协协议中做相关说明或签署补充协议。

 

流程3:

1. 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选择“预算调剂”-“设备费预算调剂”进行填写,提交预算调剂申请,院系审批后提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和科研部。

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和科研部对预算调剂申请进行审批。如涉及重大预算调整事项,院系(50万≤调整额度<200万)或学校(调整额度≥200万)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项目负责人将专家论证意见上传至系统,生成《北京大学理工科民口预算制科研项目设备费预算调剂审批表》(简称“设备费预算调剂审批表”,参考样表2)。

3. 已完成审批的预算调剂申请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预算调剂方可执行。

4. 公示期有异议的预算调剂,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和科研部视情况组织论证,对其进行审议。论证后决定能否执行预算调剂或对预算调剂进行修改。

5. 项目负责人下载留存《设备费预算调剂审批表》。结题时作为附件提交至项目主管部门。

 

流程4:

1. 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选择“预算调剂”-“绩效额度调整”进行填写,提交绩效额度调整申请,院系审批后提交至科研部。

2. 科研部对绩效额度调整申请进行审批。如涉及重大预算调整事项,科研部将通知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项目负责人将专家论证意见上传至系统,生成《北京大学理工科民口包干制科研项目绩效额度调整审批表》(简称“绩效额度调整审批表”,参考样表3)。

3. 经科研部审批通过并进行信息公开后,可执行绩效额度调整。

4. 项目负责人下载留存《绩效额度调整审批表》。

 

流程5:

1. 对于自主调整的预算科目,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需要在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选择“预算调剂”- “自主调整”。

2. 如项目主管部门有相关要求,项目负责人可下载留存自主调整表,结题时作为附件提交至项目主管部门。

 

温馨提示:由于预算调整流程尚未在科研信息系统中完成调试,在此期间如有相关业务需求,暂实行线下流程,填写附件中的相关样表,进行线下审批。待正式上线后,全部实行线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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