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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2年海洋创新成果奖项目的通知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各有关涉海单位,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海洋科学技术创新,奖励在海洋科技创新和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调动海洋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海洋创新成果奖奖励办法》(国海科字〔2007〕430号),现将2012年海洋创新成果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海洋创新成果奖分“海洋科学技术研究”和“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与开发应用”两类进行申报和推荐,其范围和标准请严格参照奖励办法和评审标准。

  二、沿海省市所属科研机构、大学等单位所申报的项目,需由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统一组织推荐;国家海洋局和其他部门所属单位项目由各单位负责组织。               

    三、推荐材料要求

  (一)申报一等奖项目推荐书及附件一式3份,申报二等奖项目推荐书及附件一式2份,其中1份须是原件(盖有推荐单位和主要完成单位公
章),附件材料包括成果评价证明、应用证明、知识产权情况证明、成果报告或论文;推荐书和附件要求翔实完整并装订成册。

  (二)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3份。

  (三)本单位全部项目的推荐书和推荐项目汇总表汇总为光盘1张(pdf格式)。

  (四)项目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排序须按贡献大小先后排列,项目主要完成人不包括管理人员。

    四、推荐申报海洋创新成果奖的项目须交纳评审费(有关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报送要求

    请各海洋厅(局)和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的遴选、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等工作。报送步骤为先网上申报再报送书面材料及光盘。

    (一)网上申报。非涉密项目请于2012年4月10日-4月30日,使用海洋创新成果奖平台进行网上材料报送工作(http://marinepub.coi.gov.cn/bj),请参照网站申报说明,认真组织网报,并请尽量避免在最后几日申报,导致网络拥堵。涉密项目只报送书面材料及光盘,一律不得通过网络申报。

    (二)报送书面材料及光盘。完成网上申报后,推荐项目书面材料及光盘请于2012年4月30日前报送至国家海洋局学会办公室。网上填报材料、项目推荐材料和制作的光盘内容必须一致。

    寄送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1号  国家海洋局学会办公室  
 

    附件:1.海洋创新成果奖推荐书格式【点击下载】

          2.2012年海洋创新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点击下载】

    邮政编码:100860

  联 系 人:沈婷婷

  联系电话:010-68048118

    传    真:010-6804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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