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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0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的规定及我校工作安排,我校从2004年2月15日起开始受理200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2004年3月14日截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申请者在提出申请前,请务必认真阅读以下资料:一、200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简称《2004年项目指南》);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简称《管理规定》)及相关项目的《管理办法》。以上资料均可在基金委或学校科学研究部网页查阅,网址:

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04xmzn/index.htmhttp://www.research.pku.edu.cn/

 

一.2004年度受理申请的项目类别及注意事项

1.面上项目,包括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者须正式受聘于我校,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中级职称且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须经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申请者和具有高级职称的项目组主要成员申请及其在研的面上基金项目总计不得超过2项,并且每个申请者本次只能申请1项面上项目。任何人员超项都会影响本次申请项目的批准。

除了需要满足以上条件,青年科学基金的申请者还必须在2004年1月1日未满35岁,并且从未获得过青年基金资助。项目组的主要成员以青年为主。

2.重点项目

一般由一个单位承担,确有必要时,合作研究单位不超过两个。申请者须具有高级职称,并且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成员都只能参加1项申请,在研重大、重点项目的主持人及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加者不能参加新的重点项目的申请。

2004年申请必须根据《2004年项目指南》中发布的重点项目研究领域及要求定向提出。

3.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重大研究计划包括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申请者遵守与其它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同样的资格要求和限项规定。

必须根据《2004年项目指南》中发布的几个重大研究计划及其相应要求提出申请。

4.人才基金项目:包括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

此三类基金的申请者,一般必须是已获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到2004年1月1日尚未满45周岁、在学术上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成就的科研人员。

杰出青年基金资助国内或即将回国工作的优秀青年学者,申请者必须具有中国国籍、正式受聘我校且每年在我校至少工作六个月以上;

海外(或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资助在国外(或香港澳门)独立主持实验室或研究项目(须提供任职证书复印件和研究项目批准通知书复印件)、以我校作为国内研究基地并每年至少在我校工作两个月以上、与我校科研人员合作研究的优秀青年学者。申请时必须附双方合作的合作研究协议。

5.联合资助基金项目

基金委与政府其他相关部门、企业合作,联合资助的项目,参照指南申请。

6.国际合作交流项目

自然科学基金的国际合作交流项目包括几大类别:①合作研究、②出国参加学术会议、③在华召开国际学术会议、④协议项目、⑤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讲学(包括两个基地项目)、⑥重大国际合作研究、⑦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⑧中德中心资助项目。其中前三类申请必须依托在研的科学基金项目。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的管理办法见基金委网站。

8.基金委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简称香港联合资助基金)

已于1月15日前提交申请简表的申请者,如果在3月15日前收到“填写正式申请通知”,可正式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申请书》,于4月底前提交基金委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二.2004年申请工作的几点变化

1.提请各位申请者必须仔细阅读相关管理办法。特别是对申请人的限项条件,以及项目财务管理规定。

2.全面采用基于互联网的信息系统。申请者需下载、执行NsfcProposal.exe文件;科研秘书需下载、执行相应windows版本下的MiniIRIS(院系版)系统。请从基金委网页下载相应软件。

3.各类项目(包括杰出青年基金和海外学者合作基金)的申请书格式统一,均采用NsfcProposal.exe文件。提请注意:A. “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要 尽量填写到最细,否则无法完全界定清楚所申请的项目类别;B.申请文档中的“报告正文”部分提供的是撰写提纲,不同项目类别提纲要求不同,请务必注意选择正确。

 

三.填写申请书注意事项

1.申请书由文件NsfcProposal.exe安装产生NSFCproposal.doc4个文件,其中NSFCproposal.doc为申请书文档文件,const.dat为常数表文件,其它为帮助和说明文件4个文件需要放在一个目录下,否则可能会影响申请书文档的正常使用。

2.填写电子文档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帮助和说明文件。

3.填写“项目基本信息”时,请务必在“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中选择到尽可能最细的一项。否则无法准确界定所申请的项目类别。

4.填写“经费预算”时请注意阅读相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特别注意“不超过”三个比例的要求:A.国际合作与交流费;B.劳务费;C.管理费

        项目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 海外及香港、澳门青年
     比例  经 面上 重大、重点 学者合作研究
国际合作经费 15% 10%   20%
劳务费 15% 10% 10%
管理费 5%   5% 5%
研究性经费 65% 75% 65%
来源:北京大学科学研究部

作者:KYB    点击数:5693    更新时间:2004-1-8 上一篇文章: 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两个重大项目申请指南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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