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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立项建议的通知

关于征集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

专项立项建议的通知

教技司便[2011]80

有关高等学校:

为推动我国重大科研仪器设备自主研制工作,中央财政从今年开始拨专款设立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以下简称重大科研仪器专项),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负责管理。为做好重大科研仪器专项立项建议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重大科研仪器专项资助面向对于促进科学发展、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通过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或集成创新,用于发现新现象、揭示新规律、验证新原理、获取新数据的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面向行业及非科学研究应用的不在此次征集的重点范围。

2.该专项资助面向科学研究的重大仪器设备的研制,对于一般及非重大仪器设备的研制不在此次征集范围。

3.项目建议单位应在本领域具有长期积累和明显的技术与人才优势,项目建议应具有明确的技术路线和可行性分析。

4. 采取限项推荐,原则上每校不超过3项。各高校应严格把关,推荐具有明显竞争力的项目建议。我司将在各高校推荐的基础上择优推荐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5.推荐项目按照建议书提纲编制《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立项建议书》(格式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3份和电子版光盘二份,请于4月26日前送至科研部基础研究办公室(红三楼3216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我校科研部联系人:

范少锋 62767356,fsf@pku.edu.cn

附件:《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立项建议书》(格式)

                                     教育部科技司   

                        2011年4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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