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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2007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结题验收的通知

教技司便[2011]8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人事)司(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部属各高等学校: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以来,培养、支持了一大批学术基础扎实、具有创新能力和突出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根据《“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07年度的入选者资助期已经结束。为掌握项目的完成情况,了解入选者资助期内所取得的进展,进一步完善该人才计划的实施、管理,现就2007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结题验收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组织方式

1.验收均采用集中会议汇报的方式,在5-7月间进行。

2.985高校的验收会议由所在学校组织;其他高校验收由我司组织,其中地方所属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为单位,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以主管部门的职能司局为单位,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开展结题验收工作。

3. 各单位可组织所有项目集中汇报,聘请5-7位专家组成验收组。验收专家由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或知名专家担任。

二、验收程序

1. 验收前入选者应先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总结报告》(附件1),并完成校学术委员会审查和经费决算后,向高校科技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2. 校科技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向我司提出验收工作计划和专家组名单。我司审核同意后,组织集中会议验收。

3. 验收会分入选者汇报、专家提问和专家组评议3个步骤进行。汇报内容主要围绕研究工作进展、所取得标志性成果、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开展交流合作的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等,时间一般为15-20分钟。

4.专家组根据验收情况填写《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结题验收意见书》(附件3),其中每位专家须针对每位汇报人填写《项目验收评议表》,专家组长代表专家组针对每位汇报人填写《项目验收结论表》。

5. 现场验收完成后,附件1由验收单位存留,各验收单位填写附件2,连同附件3加盖部门或单位公章后,寄至我司综合处。我司将在审核盖章后寄回组织单位。

三、本通知同时在科技司网站www.dost.moe.edu.cn 公布,有关表格请在网上下载。

联系人:邹晖 高润生

电话:010-6609635866097382

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 科技司综合处 100816

附件:1、2、3(点此处下载)

     1.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总结报告

2.2007年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工作总结

3.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结题验收意见书

 

                                  教育部科技司

201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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