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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2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教技司[2016]79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现将2012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结题验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和时间

  1.验收方式:采用会议答辩方式。地方高校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中央高校由学校自行组织。验收专家组由5-7位学风严谨、学识深厚的知名专家组成。

  2.验收时间:验收工作应于2016年7月31日前完成。

  二、验收程序

  1.验收前,入选者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总结报告》(附件1),向组织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验收组织单位提前2周将验收日程安排和验收专家组名单报送我司指定邮箱。

  2.验收会按照入选者汇报、专家提问和专家组评议3 个步骤进行。汇报内容包括:师德学风建设、教学工作与人才培养、创新研究与社会服务、团队建议与发展规划。

  3.验收专家根据汇报情况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验收打分表》(附件2),专家组长根据平均分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验收结论表》(附件3)。

  4.验收组织单位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工作总结》(附件4),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我司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骁

  联系电话:010-66096685

  电子邮箱:xinshiji@moe.edu.cn 

  附件:1.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总结报告

     2.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验收打分表

     3.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验收结论表

     4.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工作总结

  教育部科技司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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