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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04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的通知

各单位:

 

2004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工作从即日起开始受理,截止日期2004年3月26日。今年仍采取限额申报的办法,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请。根据高等学校博士点专项科研基金暂行管理办法,2004年度博士点基金课题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项目以基础研究课题为主,应用开发课题为辅。

 

二、申请对象:

1、在科研第一线工作、经有关部门正式批准具有指导博士生资格的教授(已退休者不得申请)。申请课题应有博士生参加。

2、为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试验室学术梯队建设,造就一批年轻的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本年度将使用少量经费资助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工作年龄在45以下的正、副教授。

 

三、为配合“211”工程的实施,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各单位在申报课题时应优先保证其课题申报。

 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博士生导师可以同时承担两项博士点基金课题(包括参加研究的课题),但不得在同年内同时申请两个课题。已承担两项基金课题的需等其中一项完成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

 

四、申请者应按要求填写2004年下发的《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WORD模板)》(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书中学科代码一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 发布的国家标准GB/T 3745-92《学科分类代码》,填写不合格者不予受理。

申请书的上报系统(院系科研秘书使用)和申请书的电子版本可在科研部主页(下载专区,教育部科研项目)下载,有关申请通知也可以在最新消息栏查阅。

 

六、资助课题的完成周期一般为三年,执行时间从立项的第二年1月1日算起,已完成本基金资助的课题负责人再次申请博士点基金时,原资助课题的《项目研究工作总结》、已发表与资助课题有关的论文(有代表性的1-3篇)、著作或研究报告各一式六份将作为附件与本年度申请书一并上报。

 

七、为使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能尽快发表和交流,鼓励课题负责人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主办的“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上发表论文(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上发表后,允许同时在其它刊物上发表),并认定与其它刊物等同。

 

八、申请书中学校学术委员会意见一栏,由各单位学术委员会主任填写并签章。各单位科研秘书负责本单位申报项目电子版审核汇总和纸质申请书的汇总工作,并统一报学校科学研究部。

 

九、本年度拟安排的基金单项申请经费以8万元为限。

你单位今年申报课题数分配如下:

其中:限额申请      项,经费限额       万元。

另外,在你单位限额以外,

可增报在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的45岁以下的正、副教授的申报课题      项,经费限额       万元。

各单位必须在规定的限额内申报课题,超额部分概不受理。

 

十、每项申请交评审费500元,请各单位秘书统一将本单位申请课题的评审费(校内支票),以及全部申请材料(一式六份),于2004年3月26日前交科学研究部,请勿逾期。

 

科研部联系人:郑英姿

TEL:62755452  Email: zhengyz@p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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