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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3年度公益性行业(气象)科研专项经费项目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各直属业务科研单位,行业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财教便函〔20129号)精神,围绕落实《天气研究计划(20092014年)》、《气候研究计划(20092014年)》、《应用气象研究计划(20092014年)》和《综合气象观测研究计划(20092014年)》(以下简称“四项研究计划”)的各项任务,在前期广泛征集行业相关单位建议的基础上,经专家审议和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审核,我局组织编制了2013年度公益性行业(气象)科研专项经费项目指南(附件1),现予以发布。

请各有关单位尽快依据本次发布的指南组织申报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条件原则上应满足《公益性行业(气象)科研专项管理办法》(气发〔2008345号)相关规定。

2.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实施的实际负责人,且在项目执行周期内每年投入项目时间不少于6个月。

3.若因特殊原因,如项目预期有重大创新且又无其他合适承担者,或行业急需的某些特殊方向和特殊人才等,经批准,项目负责人条件可在《公益性行业(气象)科研专项管理办法》规定条件上适当放宽,放宽条件原则上不超过1项。

二、申报与受理程序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提交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1.网上提交通过“气象科技项目/成果管理评估系统”(http://kjgl.cma.gov.cn)进行。

2.申报人需在系统注册,并经由本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填写项目建议书。单位未注册的请先进行单位注册。

3. 此前已经承担过行业专项项目的申报人无需重新注册,请致电我司联系人获取账号和密码,登陆后请尽快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并修改密码。

4. 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完成项目建议后,提交单位管理员,经单位管理员审查通过后上报。

5.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24112400,请务必在此前完成网上提交,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完成网上填报后,请从系统下载打印带水印的项目建议简表(PDF格式),经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420前报送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简表中所列项目组主要参加人员必须本人签字。

三、项目建议书编制要求

1.请按要求填报“项目建议简表”和“项目建议书”(请登录系统后按照提示操作,格式参见附件2和附件3)。“项目建议书”首页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应填写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

2.针对指南所列重点和面上任务申报的项目,项目名称必须与指南所列任务名称一致。项目编号为指南中对应的任务编号(四位数字编号)。

3.本次申报设立少量自由申请项目,每个单位最多申请1项。自由申请项目需围绕“四项研究计划”(文本详见附件4)相关优先主题下的研发任务提出。自由申请项目编号(四位数字码)按下表格式填写:

编号位数

1

2

3-4

编号含义

9

计划代码

天气研究计划:        1

气候研究计划:        2

应用气象研究计划:    3

综合气象观测研究计划:4

计划中对应的优先主题编号

示例

例如,项目来源于《气候研究计划》下的优先主题5,则项目编号应为:9205

4.行业专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重点项目资助力度为300万元左右,面上项目资助力度为120万元左右。请按照对应类别的项目资助力度编制经费概算,自由申请项目按照面上项目资助力度编制概算。

5.项目建议书中所指《纲要》为《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请对照其内容明确项目与《纲要》的衔接性。

6.项目团队构成应充分体现产学研用的结合。

四、注意事项

1.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1)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不符合申报条件;

2)项目编号和申报材料编写不符合规定格式要求;

3)项目建议简表书面材料未签字盖章;

4)项目建议未经过管理系统填报。

2.我司将对申报材料组织评审,预计于4月底前在管理系统首页发布第二轮通知,部署下一阶段评审工作,请注意查询。

人:杨 

    话:(01068406632;(01068407776(传真)

电子邮箱:yanglei@cma.gov.cn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100081

 附件1.2013年度公益性行业(气象)科研专项经费项目指南.doc
附件2.公益性行业(气象)科研专项经费项目建议简表(格式).doc
附件3.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建议书(格式).doc
附件4.“四项研究计划”文本.rar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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