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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4年度公益性行业(气象)科研专项指南和征集项目的通知

气科函〔201364

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关于发布2014年度公益性行业(气象)科研专项指南和征集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各直属业务科研培训单位和企业,行业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财教便函〔201343号)精神,瞄准气象现代化战略目标,围绕现代气象业务发展需求,依据《天气研究计划(20132020年)》、《气候研究计划(2013―2020年)》、《应用气象研究计划(2013―2020年)》和《综合气象观测研究计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四项研究计划”)重点任务部署,按照“上下结合、以自上而下为主”的组织方式,在强化顶层设计并统筹考虑适当范围内征集建议基础上,我局组织编制了2014年度公益性行业(气象)科研专项(以下简称“行业专项”)指南(附件1),现予以发布。

为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关于强化科技创新驱动现代气象业务发展的意见》(气发〔2012111号)精神,集中主要科技资源,以组织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方式,引导行业优势力量,优先解决战略主攻方向和重点领域重大关键科技问题,利用适量科技资源,以组织少量面上项目方式,统筹解决关键环节和区域特色科技问题。2014年度行业专项重点项目依据指南所列任务引导,面上项目不再编发指南,由申报单位依据“四项研究计划”有关关键环节和区域特色任务部署组织申报。根据2014年度行业专项组织工作安排,现将有关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条件应满足《公益性行业(气象)科研专项管理办法》(气发〔201257号)相关规定。

2.主持1项或参加2项在研行业专项项目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2014年度新项目。

3.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2014年度新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

二、申报与受理程序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1.网上填报通过“气象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kjgl.cma.gov.cn,以下简称“系统”)以项目负责人填写、所属项目组织单位审核方式进行。

2.项目组织单位必须在系统具备有效账户,方可组织推荐申报项目,没有注册的单位请先注册。项目组织单位指各省(区、市)气象局、中国气象局直属业务科研培训单位和企业,气象行业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以及其他具备组织协调能力的单位或组织。

3.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系统具备有效账户,没有账户者须先行在系统上注册,且由所属组织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填报项目信息。

4. 项目申报必须使用项目负责人本人账号登录系统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填写完成后,提交组织单位管理员,请组织单位管理员对本单位组织推荐的项目建议认真审查把关后上报。

5.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3552400,请务必在此前完成网上提交,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完成网上填报后,请从系统下载带水印的项目建议简表(PDF格式)并打印输出,经项目组织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510前报送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简表中所列项目组主要参加人员必须本人签字。

注:为了确保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及提交,请我校有意申请的老师务必于5317:00前完成网上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签字后务必5917:00前送交科研部基础研究办公室(红三楼3216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申报材料编制要求

1.请登录系统后按照操作提示填写“项目建议简表”和“项目建议书”(格式参见附件2和附件3)。“项目建议书”首页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应填写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

2.针对指南申报的重点项目名称必须与指南相关任务名称一致。项目编号为指南中对应的任务编号(三位数字编号)。

3.面上项目需围绕“四项研究计划”(计划文本可于系统的“规划计划”栏目下查询)相关任务限额申报,每个单位限申请1项。面上项目编号(四位数字编号)按下表格式填写:

编号位数

1

2

3-4

编号含义

0

计划代码

天气研究计划: 1

气候研究计划: 2

应用气象研究计划: 3

综合气象观测研究计划:4

计划中对应的主题编号(编码规则参见示例)

示例

例如:项目来源于《气候研究计划》,如对应优先主题5,则编号应为0205;如对应重点领域2下的区域特色,则编号应为022Q,如对应基础支撑平台下的主题1,则编号应为02P1

4.务必避免与往年已立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行业专项项目(立项项目相关信息参见系统的“项目查询”栏目)研究任务重复。

5.切实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编制项目概算,项目申报阶段主要针对与项目研发直接有关的部分编制经费概算(即直接经费),重点项目一般控制在300万元左右,面上项目一般控制在100万元左右。

6.项目建议书中所指《纲要》为《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请对照其内容明确项目与《纲要》的衔接性。

四、注意事项

1.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1)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不符合申报条件;

2)项目编号和申报材料编写不符合规定格式要求;

3)项目建议简表书面材料未签字盖章;

4)项目建议未经过系统填报。

2.我司将对申报材料组织评审,预计于5月中下旬在系统首页发布第二轮通知,部署下一阶段材料编制和评审工作,请注意及时查阅。

3.上年已推荐到财政部但未获预算支持的项目申报安排另行通知。

人:杨

话:(0106840663268407776(传真)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100081

附件1.2014年度公益性行业(气象)科研专项指南.doc

附件2.公益性行业(气象)科研专项经费项目建议简表(格式).doc

附件3.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建议书(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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