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科技部基础司在重点实验室网站发布通知,要求国家重点实验室提供年报和提交20周年总结。
请我校各实验室直接登录实验室网站:www.chinalab.gov.cn并在网上直接填报。下列两个通知:
关于建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
国科基函[2003]21号
教育部科技司、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科技质量司、国土资源部科技司、农业部科教司、卫生部科教司、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技司、国家林业局科技司、中国科学院综合计划局、中国地震局人事教育和科技司、国家海洋局科技司、总后勤部卫生部科技训练局、山西省科技厅、上海市科委、四川省科技厅:
为及时准确地了解实验室的运行状况,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日常管理,经研究,决定建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制度
国家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制度要求国家重点实验室及相关部门重点实验室按照统一的格式每年向科技部报告年度工作总结及实验室数据。我们将在国家重点实验室网站上开辟专栏,公开发布各实验室的年度报告。
实验室年度报告主要从研究工作和水平、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等方面全面总结实验室一年来取得的成绩,并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年发展的思路。实验室数据包括实验室基本情况、人员清单、项目清单、成果清单,以及大型仪器设备的性能、用途及开放情况等(附件)。
二、年度报告填报形式和时间
年度报告实行网上填报,保密材料以书面形式上报。网上填报地址为http://168.160.191.247/labreport。2002年年度报告的填报时间为2003年12月28日至2004年1月15日。以后每年3月1日开始填报上年度的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网络系统的登录账号为实验室代码,登录密码及说明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各实验室,请各实验室务必在12月28日前开通国家重点实验室网站配发的邮箱(“xxx”@chinalab.gov.cn)。实验室代码和邮箱可到国家重点实验室网站上查询。
三、填报对象
1、所有国家重点实验室都必须按时填报年度报告及实验室数据。
2、拟参加评估的部门重点实验室也应填报年度报告。主管部门可按照《关于做好2004年――2008年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科基函[2003]15号)的精神遴选部门重点实验室,并于12月30日前上报实验室的名单、代码和E-mail。没有填报年度报告的部门重点实验室一般不能参加评估。
四、联系方式:
1、实验室邮箱
联系人:杨立梅
电话:010-88258606
E-mail: webmaster@chinalab.gov.cn
2、材料填报
联系人:周可
电话:010-68576534、68576536
3、技术咨询
联系人:翁小伟
电话: 13366178166
E-mail: zhongxin@chinalab.gov.cn
4、总体安排
联系人:杨晓秋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 科技部基础研究司 100862
电话:010-68512590
传真:010-68512094
E-mail: yangxiaoqiu@chinala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