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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度国家基金委与芬兰科学院合作研究项目的通知

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396/26853.htm

为推动中芬两国科学家间的实质性合作研究,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NSFC)与芬兰科学院(AF)双边合作协议,2009年双方将继续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

  2009年双方将资助最多4个合作研究项目,研究领域为信号处理与计算科学(Signal processing and computational sciences),执行期限为201011日至20121231日,中方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40万元人民币,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项目将由中芬以外第三国专家进行国际评审,评价指标包括:中芬合作附加值;合作研究的水平、创新性和研究计划的可行性;中芬研究队伍的水平和对青年研究人员培养的贡献等。

  一、申请项目的基本条件

  1.申请合作项目的我国研究人员必须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

  2.合作双方应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强强合作,优势互补,可望取得重要成果。

  二、申报要求

  中方申请人需与芬方合作者联合提出申请,并填写中、英文申请书。

  1.填报中文申请书:访问NSFCISIS业务系统https://isis.nsfc.gov.cn/,使用基金在研项目所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选择项目申请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国际合作项目申请一栏中的申请国际合作类项目,再点击新建申请书按钮,选择资助类别名称中的多年期合作项目并展开子类别,之后选择“NSFC-AF项目(中芬)及拟依托在研项目,点击填写申请书按钮即可开始填写具体内容并提交。请同时附合作研究协议书。

  2.填报英文申请书“NSFC-AF Application Form for Chinese-Finish Joint Research Project”(见附件),并附以下英文附件:

  (1)合作研究计划(不超过15页),应包括以下内容:

   合作研究计划,包括任务分配及实施方案;

   项目经费预算及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与项目相关的人才培养计划。

  (2 合作研究项目摘要(不超过1页);

  (3 双方申请人简历(各不超过4页);

  (4 双方申请人发表文章目录,总数不超过25篇。

  3.请将英文申请书填写完毕后,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此外,需打印一套纸质的中、英文申请书,经单位盖章确认后,于2009515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西欧处。

  三、通报最终结果

 200910月底前网上公布结果。获批准的合作项目从201011日开始执行。

  四、项目联系人

  国际合作局西欧处:范英杰  鲁荣凯

  电话:010 62327014   Emailfanyj@nsfc.gov.cn, lurk@nsfc.gov.cn

  附件:英文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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