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技司[2009]229号
有关高等学校:
我司《关于2009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09]228号)已经布置了本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申报工作。为配合中央“千人计划”实施,加大引进海外优秀青年人才的力度,本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将支持有关高校从海外直接引进200名左右优秀青年学者。现将此类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申报领域与“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规定相同,27个领域具体可见教技司[2009]228号文。
二、申报条件
1. 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现在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受聘助理教授、讲师或相当职务,取得重要成果,能够成为本学科优秀的青年学术带头人。
2.申请当年,自然科学类一般不超过40岁,哲学社会科学类一般不超过45岁。
3.申请者承诺到推荐高校全职工作,推荐学校要匹配所要求的资助经费。
三、申报名额
实行限额申报制度,你单位的申报名额是 名。
四、其他事项
1.申请者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1),一式6份,加盖所在高校和主管部门公章。申请材料(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超过40个页码。
2.各单位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1份(附件2),加盖本校和主管部门公章,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电子文件(EXCEL兼容格式)。
3.申报截止日期:2009年9月15日(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超额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4.本通知同时在科技司网站www.dost.moe.edu.cn上公布。有关附件和电子表格请在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联 系 人:邹晖 李楠 高润生
联系电话:010-66096358 66097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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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zouhui@moe.edu.cn
附件:1.“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2.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
教育部科技司
200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