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研究者:
北京大学正在推进双一流建设,科研伦理与科研诚信是其内在软实力的真正体现。北京大学受试者保护体系自 2010 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我校受试者保护工作能力建设和质量保证的持续改进和提升。研究者的科研伦理意识和能力至关重要,也是国际国内对负责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研究者的普遍期待和要求。藉此,北京大学已对涉及人的研究者提出科研伦理培训要求:即,自 2014年5 月 1 日起,我校项目负责人在递交伦理审查申请时,需提供其相关培训证明,若没有完成相关培训要求,伦理委员会将对其研究的审查申请不予以受理,直至其达到培训要求。今后,我校将逐步对项目负责人的培训要求扩展至项目负责人之外的其他主要研究人员,即出于研究目的通过接触或直接干预受试者,并参与研究实施的人员(包括通过指导或实际参与获取知情同意的过程;或者基于研究目的而直接参与记录或处理存在受试者可识别的身份信息的研究者)。自 2013年6 月开展首轮培训以来,北京大学受试者保护体系已经提供了二十一期培训。为保证我校研究者的伦理培训证书及时更新,第二十二期培训正式开始网上报名。
请需要参加培训/更新培训证书的研究者按以下说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并在参加现场培训后 2 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评估问卷,之后将获得相应模块的电子(PDF)版伦理培训证书。
关于培训证书要求的重要说明:
北京大学受试者保护体系正在逐步推进和完善研究者培训改革,自 2016 年3 月1 日起,培训将以模块形式进行,每个模块 3.5 学时。原证书到期和尚未获得培训证书的研究者须至少完成A、B 两个模块(共计7 学时)的培训,才能达到北京大学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培训要求。请各位研究者合理安排时间。
2019 年5 月- 6 月培训计划:
培训模块 日期 地点 名额
第二十二期(A模块) 2019年5月15日下午 逸夫楼702教室 120
第二十二期(B模块) 2019年6月18日下午 逸夫楼514教室 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