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部公开发布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由主管部门组织申报。
二、申请新建重点实验室须为已运行和对外开放两年以上的部门或地方重点实验室,并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
2.研究实力强,在本领域有代表性,有能力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
3.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
4.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人员与用房集中。
三、主管部门组织具备条件的单位填写《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审核后报科技部。
四、科技部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立项。主管部门组织相应依托单位公开招聘重点实验室主任(详见《北京大学重点实验室主任招聘计划》)和制定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审核后报科技部。科技部组织可行性论证,通过后予以批准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