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科技框架计划 (Framework Programme ,简称FP)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官方科技计划之一,具有研究水平高、涉及领域广、投资力度大、参与国家多等特点。即将实施的第七个科技框架计划(2007-2013)总投入500-700亿欧元。同第六个科技框架计划相比,本次计划周期更长,资金更多。
北京大学在欧盟第七科技框架拟资助的多个领域具有较强的研究基础,希望相关单位广大教师根据自己的科研基础积极申报,有关详情参见http://www.ceco.org.cn。此外,有何疑问也可咨询校科研部海外项目协调人:王晓化,电话6275-1445;Email:jameswang@pku.edu.cn
附:欧盟第七科技框架计划有关领域、参与要求及申请指南
一、欧盟第七科技框架计划的合作领域:十个优先主题领域
1 健康
2 食品、农业以及生物工程
3 信息和传媒工程
4 纳米科学、纳米工程,材料和新产品技艺
5 能源
6 环境(包括大气改变)
7 运输(包括航空)
8 社会经济学和人文学科
9 安全
10 空间
二、参与框架计划基本要求:
1. 至少有三个不同欧盟成员国或协约国的合作伙伴(独立法人机构)
2. 合作者有互补性,例如,有以下成员组成:
a. 研究提供方(大学、研究机构等)
b. 公司企业
c. 其他有关部门或联合机构
3. 其中一个合作方为协调人
三、申请框架计划指南(FP6指南):
1. 目标:根据欧盟委员会公布的招标,确定要通过所申请项目预计达到的研究“目标”。
2. 构思:基于所要达到的目标,形成项目申请书草案或提纲,进而构思成相关项目。
3. 寻找欧洲合作伙伴:参与欧盟第六科技框架计划,中方机构需要与至少三个不同欧盟成员国或协约国的合作伙伴共同申请。相对于绝大多数的中方机构而言,欧洲机构对FP6及其申请程序等比较熟悉,可由欧方机构担任项目协调人。
4. 准备项目申请书:详述该项目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和经费预算内,通过对风险的控制,获得具体的成果。注意所申请项目应与欧盟有关标书所述目标的相关性、潜在影响及科技先进性。
5. 递交项目申请书:在认真校对项目申请书后,按时递交欧盟。
6. 通知科技部:项目获得欧盟批准后,请向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或中欧办备案,以便中方了解项目申请和批准情况。
联系人:
任世平女士李宁先生 李捷先生
中国-欧盟科技合作促进办公室
电话:(010) 6852 2283,(010) 6858 6133,传真:(010) 6851 5808
中欧办网站,提供中文信息 http://www.ceco.org.cn
欧盟框架计划网站 http://www.cordis.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