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您好!
根据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下简称:基金委)发布的“计划书接收审核工作安排”的通知,我校相应工作进度安排如下,烦请大家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做好本次计划书的报送工作:
自2013年度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下简称:基金委)对计划书的递交流程进行调整,申请人需确认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再打印纸质材料。
一、电子版(考虑系统负荷等问题,建议尽早填报)
9月9日前,项目负责人收到基金委邮件后,尽快登陆系统,填写项目计划书电子版,并确认提交。填报时,请仔细阅读“填报说明”(计划书第二页)及“注意事项”(附后)
9月11日16:00前,科研部完成网上审核确认工作;
9月16日前,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查询是否通过基金委审核。如需修改,请在该日期前修改并重新提交;
9月18日16:00前,科研部完成需修改计划书的审核确认工作。
二、纸质材料(请各位项目负责人按本院系规定的时间提交)
9月23日前,各院系科研秘书收齐本单位纸质计划书(一式两份、与电子版一致),签章后提交至红三楼3216办公室。
9月25日前,科研部完成汇总报送工作:核对一致性、按项目类别及学科分类排序、报送基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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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自2012年度起,将不再发送纸质《资助项目批准通知》。各位项目负责人可以登录ISIS系统查询电子版《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查询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
2、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
批准通知(电子版)上若有“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请按照修改意见详细填写计划书(有些科学处的意见直接发电子邮件给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正文部分应不少于3000字)。
若如无修改意见,报告正文一律填写“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
3、重点项目:
研究内容根据批准项目的实际情况填报,突出研究的难点和在实施过程中可能碰到的问题,拟采用的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另外,项目组主要成员分工,并说明课题及合作单位之间的关系与分工。4、经费预算:
在填写科学基金的《计划书》时,注意查阅基金委相关管理办法,特别是财务管理办法http://www.nsfc.gov.cn/nsfc/cen/glbf/index.htm。
其中详细规定了各项分类的支出内容,尤其是管理费和劳务费的比例:
项目类型
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
劳务费
管理费
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
≤15%
≤15%
=5%
重点、重大项目及专项项目
≤10%
≤10%
=5%
5、仪器设备: 合计超过5万元的,除在备注(计算依据与说明)一栏简单填写外,还需要在报告正文中逐项说明购买这些仪器设备的用途和必要性。
科学研究部
201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