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中心)、附属医院及申请人:
根据201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项目结题的相关通知,我校共有319个项目需要结题。根据要求,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条例》和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为做好2014年我校应结题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校本部项目负责人的办事流程:
1、及时登录ISIS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 ),按照基金委要求(ISIS系统中的“填报说明”、“撰写提纲”),按院系规定时间完成《结题报告》的填报。其中《财务决算表》中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请参考附件的“注意事项”。
2、打印《财务决算表》一式二份到校财务部(化学南楼115房间)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在ISIS系统中提交电子版;
3、系统提交后,将简单装订的1份《结题报告》(含财务部签章的经费决算表)、1张签章的《经费决算表》按院系规定时间送交所属院系的科研秘书,逾期提交者责任自负。
注:医学部项目负责人的办事流程以医学部科研处的通知为准。
院系科研秘书的办事流程:
1、请各院系科研秘书汇总本单位的项目结题材料,参考附件2的“注意事项”审核相关内容,并于2014年1月16日(周五)中午12点前提交至科研部基础研究办公室(红三楼3216室);
2、请将清单中的序号用铅笔标在结题报告左上角,以便后期整体排序;
3、“依托单位意见、公章”、“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章”、“科研管理部门意见”、“审计部门意见”烦请各院系统一办理(办公地点不在校本部的,烦请安排专人来办);
4、各院系可根据需要收集老师《结题报告》的电子版,以备特殊情况使用。
学校科研部联系人:
基础研究办公室 钟 婧 zhongjing@pku.edu.cn
范少锋 fsf@pku.edu.cn
北京大学科研部
2014.12.12
附件: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决算表》的填写注意事项
请各位老师在填写完毕《经费决算表》后,先打印《财务决算表》一式二份到校财务部(化学南楼115房间,审核通过后在ISIS系统中提交电子版,然后左侧两钉简单装订成册。
序号
注意事项
说明
1
预算经费
系统根据《计划书》中的“经费预算表”自动生成,请不要修改
2
调整经费
只有重大项目、创新群体等项目存在调整经费,请据实填写
“预算总经费”=“预算经费”+“调整经费”
3
经费支出
按照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经费实际开支情况(不含未冲销暂付款)填写,且必须与财务部12月底一致(其中管理费和劳务费为财务账面数)
4
本项目其它经费来源
指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外,项目所获得的其他经费资助。一般与项目无关的其它经费请不要填写
5
基金各科目经费的若干规定
u 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
1.面上、青年项目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5%;
2.重点项目10%,杰青20%,重大国际合作项目40%,国际合作协议项目30%。
u 劳务费 (备注写: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
1.面上项目、青年基金、国际合作协议项目劳务费不得超过15%
2.重点项目、重大项目、杰青、重大国际合作项目的劳务费不得超过10%
u 管理费 总经费×5%
6
协作费
指非合作单位的协助费用(外包)
7
单位
万元
8
已拨入经费总额
不要忘记
9
已拨入经费结余
不要忘记
10
备注栏
不能为空
11
其他
经费支出合计 + 剩余经费 (含未冲销暂付款)= 已拨入经费总额
(分毫不能差)
如果项目经费有转拨或分拨,请参考以下流程:
1、如转拨给校内其他老师,需请相关老师提供其本人所支配课题经费的支出明细,并提交课题负责人;
2、如外拨给其他合作单位(外协),应提前请各合作单位提供外拨经费的“经费决算表”(加盖参加合作单位财务章)。最终提交财务部审核的材料:《经费决算表》(以项目为单位的总表)、经费决算表(北大部分)、经费决算表(合作单位部分)。
如有疑问,请咨询学校财务部:62767353、62757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