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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获批准项目情况及有关注意事项

各院、系、中心:

200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重点项目以及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评审结果现已正式公布,正式的《资助项目批准通知》将陆续下发各单位(注:未获资助项目通知尚不下发)。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收到后转发获批准项目负责人,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今年基金委对于资助项目统一通过网络信息系统(简称ISIS系统,http://isis.nsfc.gov.cn)提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简称《计划书》)。日前基金委已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登录该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直接发送到项目负责人在申请书中填写的电子邮箱中。

二、项目负责人通过信息系统下载《计划书》电子文件后,需按照《资助项目批准通知》的研究期限、资助金额、修改意见等要求填写《计划书》(面上项目如无修改意见,报告正文填写“按原计划执行”即可)。基金委要求每个项目同时提交《计划书》的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

*请将填好的《计划书》打印两份(注:最后一页只需项目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公章由科研部审查后科研秘书统一加盖),于11月10日前由院系科研秘书统一交科学研究部;《计划书》的电子文件由项目负责人自行上载到ISIS系统或发送至report@pro.nsfc.gov.cn。

三、请提醒获准项目负责人――

1、在填写科学基金的《计划书》时,注意查阅基金委相关管理办法,特别是财务管理办法(查阅http://isis.nsfc.gov.cn,在“基金指南”栏目)。

在财务管理办法中,详细规定了各项分类的支出内容,特别是国际合作费、劳务费和管理费的比例。管理费为5%,我校实际提取的管理费也为5%。

2、请务必注意研究成果的标注问题:凡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学术论著、鉴定证书、技术资料等),必须严格按规定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和项目批准号,否则基金委将不予承认。

3、每个项目的批准通知书均为项目获资助的原始依据,请项目负责人自行保管。

请各位老师在收表时注意审查。

科学研究部

                                                       2003.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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