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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实施篇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常见问答——实施篇

一、提交材料

2.10 纸质版《资助项目计划书》应提交几份?

要求提交纸质版项目资助计划书原件2份。

依据:《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1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是否需要提交年度进展报告?

除资助期限为一年及以下的项目外,项目负责人均应通过依托单位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提交时仅需提供电子版,无需纸质版。

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二十三条

 

二、变更

2.1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可以变更项目组参与者?如何变更?

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项目参与者的稳定性,不得擅自增加或者减少参与者。参与人由于客观原因确实需要增加或者退出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部分项目类型如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参与者不得变更,具体规定请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类型管理办法执行。

依据:各类项目管理办法

 

2.13 哪些类型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可变更项目负责人?

一般情况下,人才系列项目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例如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项目等不可变更项目负责人。

依据:各类项目管理办法

 

2.14 如何变更项目负责人?

在相关项目管理办法中变更项目负责人的适用情形下,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可提出变更项目负责人的申请,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

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二十四条

 

2.15 哪些项目类型不得变更依托单位?

不得变更依托单位的项目类型包括: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

依据:各类项目管理办法

 

2.16 如何变更项目的依托单位?

项目负责人调入另一依托单位工作的,经所在依托单位与原依托单位协商一致,由原依托单位提出变更依托单位的申请,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终止该项目负责人所负责的项目实施的决定。

依据:各类项目管理办法

 

2.17 在什么情况下,依托单位应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依托单位注册信息变更申请?

依托单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变更申请:
(一)依托单位名称、科学基金管理联系人信息、银行帐号等基本信息变更;
(二)法人类型发生变更;
(三)因法人合并、分立等发生变更;
(四)其他需要变更的情形。

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第九条

 

三、日常管理

2.18 哪些类型的项目需要进行中期检查(或中期评估)?

部分类型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需要进行中期检查(或中期评估)。例如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重点支持与集成项目以及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等需要进行中期检查(或中期评估)。

依据:重大、重点类项目(包括参照管理的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管理办法》等

 

 

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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