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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2008年度广东省科技计划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8年,广东省科技计划的组织管理将继续按照广东省十一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和部署,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广东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按照开放、集成的原则,需求导向,突出重点,鼓励省内单位与国内外有能力有优势的单位开展科技合作,鼓励产学研结合,组织实施一批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全省科技综合能力提高的科技项目。现将有关组织申报事项说明通知如下:

  一、科技计划项目的领域

  本通知所指省级科技计划主要是指由省科技厅负责组织实施的大农业、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社会发展三大领域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科研条件建设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合作计划等,项目的组织层次依次分为重大专项,重点专项,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四个层次。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组织开展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关键性技术的攻关研究和产业化应用研究,结合地方经济科技发展和规划的目标,体现地方特色和优势。各单位请依照省科技厅陆续发布的科技计划申报指南进行申报。

  为促进区域科技协调发展及以科技造福于民,2008年省科技厅将启动科技惠民工程东西两翼北部山区专项资金两个专项建设计划,其具体实施内容将按照技术领域的分类包含于各领域申报指南之中。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省外单位申报的,须与广东省内的单位联合申报,且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应在广东省内,参与联合申报的广东单位的主管部门作为项目主管部门。

  22008年度省级科技计划的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各申请单位必须通过省科技厅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http://pro.gdstc.gov.cn)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等申请资料。

  3、各申报单位要按照申报指南的内容要求进行申报,提交申报资料时必须认真选择所申报的专题名称专题编号

  4、鼓励多单位整合优势科技资源,共同申报。

  5、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超过2项的主持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同一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新项目。

  6、申报重大专项和重点专项的,要求作查新工作;引导项目资助主要采取引导方式,申请财政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程序

  1、注册。已注册的单位和申报人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在省科技厅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主持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主持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可进行申报。

  2、申报。各单位注册后通过省科技厅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同时打印书面申报书一份送交市民中心行政服务西大厅54-56号窗口。

  3、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在省科技厅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对申报项目和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后择优推荐,获得推荐的项目将进入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备选库。

  地市科技局和省直主管部门将推荐项目的书面申报材料统一送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由高校牵头组织的省部产学研合作项目书面申报材料,经学校科技处统一汇总后报广东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4、省科技厅对进入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备选库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申报时间

  各领域申报指南即日起陆续发布,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组织科技计划项目,编写项目可行性报告。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08123日至315日。

  五、注意事项

  1、申请者须仔细阅读申报指南和《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项目使用手册》,并按指南要求进行申请。

  六、联系方式

    网站地址:http://pro.gdstc.gov.cn

        北京大学联系人:          杨俭        深圳研究生院科研处        0755-26035522        1350960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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