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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省部产学研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部科技部关于深化省部产学研结合工作的若干意见》(粤府[2008]73号)的精神,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科技发展规划、《广东省教育部科技部产学研结合发展规划(2007~2011年)》和广东现代产业发展的需求,现发布2009年省部产学研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批项目以市场及广东省重大需求为导向,积极应对金融危机,重点突破一批制约广东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和核心技术难题,培育一批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产学研结合综合示范企业,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传统优势产业的转型升级。主要资助范围如下:

  专题一二九:软件及信息处理技术(专题编号:0914)

  面向通信、制造业、科技、教育以及城市建设等领域的应用软件及系统,高速宽频数据传输技术及产品,立体视频产品,移动加密传输技术及设备。

  专题一三○:先进制造技术及产品(专题编号:0915)

  船用高性能柴油机关键部件,新型选矿成套装备,大功率光纤激光器。

  专题一三一:新材料(专题编号:0916)

  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高性能金属软磁材料,绿色新型高效储能材料,五金刀剪材料表面处理技术及产品,二氧化硅的深加工技术及产品。

  专题一三二:生物医学材料及创新药物(专题编号:0917)

  人体血管支架、胃肠以及骨科接驳新型材料等生物医学材料,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物的产业化。

  专题一三三:新能源及节能减排(专题编号:0919)

  太阳能电池加工设备及产品,汽车尾气的热能高效利用技术,家用电器、水泥、食品等产业的节能减排和能源高效利用技术及设备。

  专题一三四:食品安全加工技术及设备(专题编号:0920)

  果蔬和畜禽的安全加工技术及产品,安全、功能性食品开发技术和产品,食品加工的成套设备以及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饮用水的深度处理技术。

  二、申报要求

  本批项目申报,除符合广东省科技厅申报通知的总体要求外,还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一)项目申报须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各方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之间已签订合作协议,项目目标、各方任务分工和研发进度明确,经费预算合理,知识产权归属清晰,具有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的特点,具备良好的前期研究开发基础和产业化生产条件;

  (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年龄60岁以下,具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产业化经历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申报项目的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申报项目须有明确的技术和经济考核指标,优先和重点支持能形成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产品、标准、成套装备等的申报项目;

  (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参与的团队与接纳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及其助理入驻的企业联合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产学研创新联盟联合申报的项目;

  (五)项目实施地的各级政府须投入不少于1:1的财政配套资金,参与项目申报的单位须投入不低于本项目获得资助经费总额3倍以上的自筹资金。项目申报时须提供相关财政资金配套证明和自筹资金承诺证明;

  (六)不符合本指南申报要求和资助范围、重复申报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三、组织形式

  (一)各地市、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主管部门要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协调工作,认真筛选和推荐优秀项目,避免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采取定向组织和自由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部产学研办会同各地市、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主管部门,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优化资源配置,集成整合相关项目,形成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团队,实现重点突破。

  (三)项目申报统一通过网上申报,省部产学研办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立项。

  四、联络方式

  叶超贤,020-83163382,yechx@gdstc.gov.cn
  传  真:020-83163927

北京大学 联系人: 深圳研究生院 杨俭 0755 26035522 yangj@szp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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