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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度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

注:由于教育部网上申报系统将于1月20日-2月10日开放,具体申报要求请关注近期科研部网页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度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建设项目的通知

教技司[2005]2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完善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大学)、强化高校社会服务功能,根据“十一五”国家创新体系(大学)规划目标,现将2006年度组织申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建设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1. 指导思想:紧密结合国家及高等学校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及国家“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突破以传统学科分割为特征的科研管理与组织模式,突出重点,体现特色,集成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形成高校科技创新体系的合理布局,提升高校综合创新能力,为高校更好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2. 建设目标:促进高校学科建设与发展,提高高校工程技术研发和系统集成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培养和聚集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和管理人才。

    二、中心遴选的基本原则

    1. 充分体现国家战略目标,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以及产业技术发展方向,有利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完善高校创新基地的领域和区域布局;有利于提高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

    2. 拟组建的中心要具备良好的科研、人才队伍和学科交叉融合的条件基础;具有坚实的工程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工作基础,具有一定的行业共性技术影响力;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并有建设经费保障。

    3. 以“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为重点,统筹考虑少数水平较高、特色明显的其他高校,注重在西部和东北等地区的规划布局,适当兼顾学校间、领域间的协调,避免与现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重复建设。

    三、2006年度工作安排

    1. 2006年的申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通过网上进行申报。请各申报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和《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集中本单位优质资源,突出优势,优先组织成熟度高的基地申报。其中:

        教育部直属高校通过学校直接申报;

        其他部门所属高校通过主管部门申报;

        地方高校采取省部共建方式进行,通过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申报。

    2. 相关文件下载和网上申报工作请登陆教育部科技司主页。(http://www.dost.moe.edu.cn,网上申报系统将于1月20日-2月10日开放,没有认证证书的单位请同我司计划处联系。联系电话:66096298,电子邮件:jihuachu@moe.edu.cn)。

    3. 请你单位将申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数量控制在3项以内。

    4. 请于2006年2月1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有关部门、地方所属高校由相关主管部门填报),并同时将申报中心的名称行文报送我司(无需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具体材料)。

    联系人:钱刚、邰忠智联系电话:66097937、66096733-f

    电子邮件:gxc7937@moe.edu.cn、zhongzhi@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科技司高新处

    邮编:100816

 

教育部科技司

200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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