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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增补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落实《关于实施北京高等学校科学技术与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的意见》(京教研20081)的文件精神,根据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需要,积极引导北京地区高等学校参与首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进一步提高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水平,根据《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北京市级重点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市教委、市科委决定增补部分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本次增补的北京市重点实验室需符合以下研究领域:信息科学、生物工程与新医药、节能减排和文化创意产业(具体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实验室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符合北京市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有明确的发展思路和较好的发展潜力。

(三)有较高的科研水平,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在本学科领域属国内一流水平,具有明显特色。承担过国家级重大科研任务或工程项目,具备跨学科综合研究能力,具有高水平学科(市级以上重点学科)的支撑。

(四)具备高水平的科研队伍,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

(五)实验室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实验室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并相对集中;仪器设备满足科研需要(大型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1000万元)。实验室管理制度健全。

(六)依托单位必须为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

(七)依托单位应保证实验室运行经费(每年不低于30万元),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国内外合作与交流的条件。

二、具体事宜

(一)名额分配

按照《关于实施北京高等学校科学技术与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的意见》,此次原则上增补实验室10个左右。每所高校只能推荐1个实验室,多报无效;已被认定为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的基地不得参加申报。请各高校对照申报指南和申报条件严格把关,不要盲目申报。

(二)申报要求

请各高校接通知后择优组织本单位具备条件的实验室,填写《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北京市级重点实验室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各单位请将申请报告于2010415日之前报送市教委科研处(一式10份,其中4份原件,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专家评审

申报工作结束后,市教委、市科委将组织专家评审,重点审查实验室研究方向与内容、研究工作的基础和水平、实验条件、人才队伍状况、运行管理机制以及依托单位的支持等。评审以实验室汇报演示和答辩、现场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评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人:翟昊

    电子邮箱:zhaihao@bjedu.gov.cn

附件:1.申报指南 点击浏览该文件

        2.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北京市级重点实验室申报书(格式) 点击浏览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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